三、主要工作任务与责任单位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依据国家、上海及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建立劣势企业退出机制,实行转型、转移、转性和关停,鼓励其释放占有的土地、能源、环境等存量资源,用于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功能性项目建设。2008-2010年调整搬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加工纸制造、电镀处理、合成洗涤剂制造等10个行业大类11个行业小类(详见附件)的生产企业。
责任单位:区经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国资委等单位共同推进。
2.提高行业准入标准
严格建设项目在产业导向及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管理流程》程序,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制度,项目申请单位向审批部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节能减排内容,建设项目实施环评一票否决制。促进招商引资结构不断升级。积极鼓励投资节能环保领域的企业入驻,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驻入。提高加工式贸易准入标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节能降耗小组成员、环保局共同推进。
3.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格局
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联动发展,进一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节约型产业结构。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1+6”行业结构建设,加快漕河泾、徐家汇、铁路上海南站、淮海-东湖四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引进总部经济,拓展服务外包。到2010年,全区二、三产增加值比例达到20:80,区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三产的比重从2006年的36%提高到42%。
责任单位:区经委牵头,区节能降耗小组成员、环保局共同推进。
(二)聚焦重点领域
1.生产领域
工业: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着力抓好综合能耗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用能。加快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主要淘汰建筑材料加工、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等共计22个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力争三年内完成后年节能量达10万吨标准煤,其中2008-2009年节能量达8万吨标准煤。推进重点节能工程项目50个,主要包括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电机系统改造工程、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管理)、绿色照明等,三年内,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完成节能量3万吨标准煤,其中2008-2009年完成节能2.58万吨标准煤。加快重点地区建设,推进漕河泾现代服务区能源中心采用空调冰蓄冷主机系统和节能照明灯具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经委牵头,区节能降耗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
建筑: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建筑综合节能50%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住宅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均100%按照节能标准设计和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年均分别增长20%。加快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的同时,加强新能源的推广与应用。2008-2010年,完成既有住宅节能改造8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房地局牵头,区机管局、国资委、各街道、华泾镇及相关单位共同推进。
2.服务领域
商业:着力抓好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商场的节能。加快实施太平洋百货、汇金百货、宜家上海商场等商业设施共1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详见附件)
责任单位:区经委牵头,区环保局、国资委等单位共同推进。
旅游业:加强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星级饭店重点监管,着力抓好25家三星级以上星级饭店节能降耗。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10家星级饭店完成空调机组使用节能型制冷机组或采用智能型控制技术改造,15家星级饭店完成照明系统和节水措施改造项目,所有新建、改建星级饭店设计使用隔热、保温材料和相关节能技术,所有星级饭店建立完备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至2010年,全区70%的星级饭店达到绿色饭店标准。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牵头,区经委、环保局、国资委等单位共同推进。
综合楼宇:率先推进创亿元楼宇节能改造,积极推进1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楼宇节能项目建设。将能耗偏高的楼宇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具体分析楼宇能耗情况,督促楼宇企业、楼宇业主采取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高能耗楼宇的节能工作。加快实施美罗大厦、港汇广场、实业大厦等5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区外经委牵头,区经委、环保局、国资委等单位共同推进。
3.公共管理领域
水治理:加强区域内河道整治,加快雨水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完善城区雨污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截污纳管率,确保全区河道水质全面稳定消除黑臭。完成吴中泵站地区和华泾北地区污水纳管,完成蒲汇塘排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及关港、春申塘地区污水管网建设。至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截污纳管)达99%。
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区规划局、环保局、房地局及各街道、华泾镇共同推进
大气质量控制:以扬尘污染控制、能源结构调整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堆场等扬尘污染治理和控制,加快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至2008年,全区创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建设交通委、市容局、网格办、城管大队及各街道、华泾镇共同推进。
声环境治理: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成果,以交通噪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和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降低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确保区域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标。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城管大队、建设交通委共同推进。
公共公益设施管理:切实做好图书馆、影院、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体育局牵头,各街道、华泾镇共同推进。
政府机关:加强对全体公务员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把节能减排纳入“满意在徐汇活动”考核指标,积极探索节约型机关办公模式。区级机关各部门制定本部门三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资源节约行动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节能减排专管员。制定机关资源消耗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机关资源消耗和用能管理网络化、数据化平台。加快区级机关办公照明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用水器具和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等节能改造,至2009年,区级机关办公建筑全部使用节能灯具,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建立政府采购优先选择节能产品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至2010年,机关单位面积能耗比2005年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