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比结果:如果两者〈1,表示无问题;
如果两者比率〉1,表示该纳税人存在虚开发票多申报抵扣进项税的疑点。
6、投入产出分析
(1)计算公式:
〔(期初库存农产品成本+本期购进农产品成本-期末库存农产品成本)*投入产出率-(期末库存产成品成本-期初库存产成品成本)〕*(1+成本利润率)
纳税人申报销售额
(2)数据来源:“期初库存农产品成本、期末库存农产品成本、期初库存产成品成本、期末库存产成品成本” 、“本期购进农产品成本”均来自企业报表信息;税人申报销售额”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主表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中“本月数”取得。
(3)对比结果:如果两者比率〈1,表示无问题;
如果两者比率〉1,表示该纳税人存在多申报抵扣进项税的疑点。
7、开票抵扣率与收购金额控制数配比
如开票抵扣率>1,而实际开票金额-收购金额控制数>0时,表示该纳税人存在虚开虚抵进项税问题.
(三)税收负担率分析。税收负担率=分析期应纳税额/分析期应税销售额×100%
选定低税负企业,结合征管台账,分析低税负申报户异常变动原因,重点分析连续数月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和连续数个月低于同行业水平的业户,分析其税负低的原因。
(四)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分析。对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而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而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等三种情况,分析其是否符合经营常规,有无销售不入账、挂账、隐瞒或违反规定多抵扣税款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约谈举证。在审核分析、充分了解掌握纳税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发现的疑点问题填写《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要求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述明情况或以书面形式对疑点问题举证,同时填写《约谈举证记录》;对需要其他部门或异地主管国税机关协查取证的,应填写《协查单》或《协查函》,进行核查取证。
在纳税评估中发现企业有偷税嫌疑或重大疑点问题的,纳税评估部门应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检查处理。
第九章 加强日常管理
二十九条 加强税收的监督和管理。主管国税机关应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桂国税发〔2004〕204号)的规定,选派税收管理员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其具体职责有: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进行税源监控;加强发票管理及税控装置推广;做好日常检查;开展纳税评估;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搞好纳税服务;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原材料购进、产品成本、产品销售、会计核算、发票领用存等有关情况,实地监督农产品验收入库和产品出厂过程。要建立管理台帐,逐月将审核检查的数据登记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