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高效服务。一是95%以上的行业协会内部组织结构健全,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专职化,人员不少于3人,年龄结构优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90%以上的行业协会能按照协会章程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坚持理事会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会员单位的覆盖率占同行业组织数达到40%以上或同行业销售额的60%以上;会员对行业协会年度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年开展各类活动平均不少于4次。三是行业协会的内部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基本符合国际通行要求,协会秘书长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行业协会运行方式、程序,能按照国际贸易规则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并主动介入国际贸易争端调节等事务。
3.远期目标(至2015年)。
--实现对接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的转移下放。承担起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行业信息统计、行业运行分析、行业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制定、行业技能资质的评定与考核、行业调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价格协调等职能。
--形成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行业协会制度创新和改革成果制度化。建立健全依法管理、科学规范、权责统一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促进行业协会规范、有序发展。
--建立产业特色明显、行业代表性强、结构布局合理、功能发挥充分、运作规范的行业协会群体。全市行业协会覆盖同行业组织数平均达到60%以上或同行业销售额的80%以上;协会秘书长全部实现职业化,专职工作人员在目前平均2.5人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5人以上;全国性行业协会10家以上;全省性行业协会占总量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全部达到杭州市统一的评估标准;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达到600家以上;行业协会涵盖全市相关产业的17大类104个领域,形成特色鲜明、作用显著的行业协会群体。
(三)近期工作重点。
“十一五”后三年,我市推进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重点:
1.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变更行业协会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便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对归口行业协会的指导、帮助和职能的转移,促进行业协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
2.对全市行业协会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并根据行业协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状况和职能履行情况、作用发挥程度,将行业协会划分为“好、较好、一般”三类。按照“区别对待、梯度推进”的原则,对好的行业协会,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应采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署协议、授权委托或招标竞争等多种方式,将行业服务标准制定、行业技能培训、行业调查与统计、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等职能移交或委托给这些协会;同时引导和鼓励“好、较好”两类行业协会,提高服务的满意度,扩大全行业的影响力,加快发展或吸收新的会员单位,并将会员单位的覆盖率占同行业组织数的40%以上或同行业销售额的60%以上,列入等级考核的硬性指标之一,以提高协会的行业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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