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的重大国内合作交流活动,打响全市性国内合作交流活动品牌,强化以部门和行业为主的合作交流活动,提高各区、县(市)国内合作交流活动的质量,形成互融互动的多层次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平台。
1.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的重大国内合作交流活动。把握好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在我市召开的重要机遇,抢抓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契机,在展示杭州、宣传杭州的同时,全面推动与全国各地在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不断创造杭州发展的新优势。积极参与广博会、深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乌洽会、兰洽会、哈洽会等全国性、区域性的重大国内合作交流活动,组织有一定需求的企业“走出去”寻找发展机遇,不断开拓市场,更好地利用资源。同时,借助这些重大活动宣传杭州的发展优势和投资环境,吸引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和项目向杭州集聚。
2.不断提升我市国内合作交流重大活动的品质和影响力。以西博会和休博会为载体,吸引全国各地、各城市来杭参展参会,全面推动国内合作交流深化内涵、拓宽领域。休博会期间积极推进“世界百座城市休闲风情馆”等项目建设,在展示城市风情和特色的过程中,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合作交流。不断提高每年一度的西湖博览会的办会质量,扩大开放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打响“杭州国内经济合作洽谈会”的品牌,使之成为密切与各地经济社会联系,以及宣传杭州、发展杭州,全方位推动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重要平台。
3.进一步做强、做优部门和区、县(市)合作交流重大活动。鼓励各部门牵头组织跨区域的合作交流活动和项目,共享优势资源,重点推动旅游、会展、教育、卫生、科技、城建、农业等领域的跨区域合作;积极推动各行业跨区域联合,推动各类经济要素充分合理流动,形成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的行业论坛和会议。鼓励区、县(市)打造各具特色的合作交流工作平台,不断提高萧山观潮节、临安森博会、淳安秀水节等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推动文化节庆搭台、经贸招商唱戏,扩大合作交流的层次和规模。
(二)保障措施。
1.营造环境优势。围绕实施“环境立市”战略,认真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的若干意见》(市委〔2005〕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打造特色鲜明的环境优势。一是推进政府服务创新,提高服务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实现机关岗位延伸服务,构建创新服务综合平台。二是着力解决要素“瓶颈”制约。做好用地保障,改善能源供应,扩大资金供应规模,健全和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千方百计降低资源成本、生活成本和办事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道路交通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完善开发区服务功能。四是进一步完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整合全市招商资源,完善招商激励机制,调动招商引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对“一总部四中心”的引进制定相应政策,推动省会经济的发展;完善和继续实施《杭州市山海协作工程和参与西部大开发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山海协作工程,此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杭州的投资创业环境。
2.构建工作网络。加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全国部分重点城市和友好城市的联系交流,形成以长三角区域为主、覆盖全国,互联、互融、互动、互助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网络。一是形成长三角区域内紧密型的工作网络。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的工作,通过共同组织推进区域合作专题,密切与长三角主要城市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学习借鉴新模式、新经验,交流研讨城市管理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与全国重点城市的工作联系。构建以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为重点的工作网络,了解全国各地推进区域合作交流的工作动态、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为企业跨区域拓展市场和利用资源提供支持;以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讨会为载体,形成与全国重点城市定期交流研讨的工作制度,共同组织开展国内合作交流重大课题的调研,及时交流经验,不断总结工作,实现共同提高。三是密切与友好城市的工作往来。注重与友好城市的互访交流,深入推进与各友好城市的经济社会联系,与各友好城市形成定期议事协商机制,积极参与各友好城市的经贸交流和重大活动;推进与友好城市的经济合作,确定合作目标、合作项目、合作形式,为双方企业的互动发展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