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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失效]

  我市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协作工作重点是:
  ──加大援疆援藏工作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分期分批选派援藏援疆干部和技术人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与选派干部的周期相衔接,投入政府性资金援建一批新项目,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开展人才培养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开发利用当地资源,进一步加强两地的经贸合作与交流。
  ──推进“双对口”工作。遵循“帮扶与合作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坚持“重在协作、重在造血”的方针,立足全局,巩固成果,拓展领域,提升层次,全面推进,抓好整村推进工程,推进经济技术合作,帮助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援建公益事业,加强培训和干部挂职交流工作;积极探索“双对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努力帮助“双对口”地区脱贫致富,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稳定。
  ──深化“山海协作工程”。认真落实浙政办发〔2003 〕5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规划共绘、交通共建、环境共保和经济共兴,以经济合作为重点,以要素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转移为主线,统筹推进与衢州、淳安等重点对口地区的协作,帮助省内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合作交流的领域,重点开展在劳务、卫生、教育、科技、旅游等领域的合作。继续援助对口地区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努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对当地有较大带动作用的精品项目。注重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和舆论引导,有序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实施,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到省内欠发达地区投资创业。
  3.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市域网络化大都市建设。
  按照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的要求,发挥我市省会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独特区位资源。通过城市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交流,加速接轨上海,加速与周边地区的融合和联动发展,推动各类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市域网络化大都市建设,打造以杭州为中心的都市经济圈,不断增强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和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的集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我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工作重点是:
  ──加快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步伐。按照“虚心学习、主动接轨、真诚合作、实现共赢”的方针和“重在发展、实现双赢,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立足特色、错位发展,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市委〔2003〕11号)和沪杭两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沪杭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协议》,推进“规划共绘、交通共建、市场共享、产业共兴、环境共保”。以抢抓2010年上海世博会契机为抓手,加强政府间的合作,搭建企业合作平台,加强旅游推介,力争使我市世博会筹备期间枢纽化、世博会举办期间一体化、世博会后功能化。加强人才、科教、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合作交流,全方位、宽领域、高起点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实现产业互补、市场互通、资源互用、体制互融、政策互联,形成杭州与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区域互融共进格局,推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一步提高杭州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推动城乡联动发展。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按照“规划共绘、基础共建、资源共享、产业共兴”思路,加强大杭州区域内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构筑市域网络化大都市。以“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为原则,以项目引进和产业转移为抓手,促进市区和5县(市)的联动发展,为5县(市)的招商引资构建更为广阔的平台。建立区、县(市)招商信息交流机制,合力推进以都市农业发展、旅游西进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招商引资工作,使5县(市)在“十一五”期间吸引内资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为城区产业转移到5县(市)建立更为便捷的通道,为5县(市)形成各自的特色产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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