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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246号)


  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责任;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八战略”和“立足全局发展浙江、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迫切要求;是杭州在新时期顺应经济发展规律,进一步扩大开放,在高起点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引领“和谐创业”的战略选择。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4〕73号),《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5〕12号)和《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和任务
  (一)背景分析。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城乡联动和区域合作日益深化,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日趋强化,以及杭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是“十一五”期间杭州国内经济合作交流工作最重要的发展背景和环境因素。“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国内合作交流迈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大协作的关键时期。
  1.国家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省委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要求,对我市做好“双对口”工作、援藏和援疆工作、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建立健全合作、互助、扶持等方面的机制,不断创新互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2.国家编制“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和批准沪杭磁悬浮交通项目,加快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使之形成我国最具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城市群,这些对杭州加快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步伐以及充分利用区位和区域优势加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必须把握这一契机和充分利用“世博会”的平台,加大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工作力度,强化我市作为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的地位,为推动长三角区域的联动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3.“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构筑市域网络化大都市;要加快文化名城建设,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这些对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提高引资的质量;必须积极推动城乡联动和区域合作;必须大力推进科技、人才、旅游、资源、劳务等方面的合作。
  (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加强国内合作交流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围绕深入推进“开放带动”战略,以发展为主题,以推动区域合作为主线,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致力于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格局,努力开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内合作交流新局面,为全面实现杭州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劲动力。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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