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对授权经营的工业企业集团及其他国有独资公司进行产权多元化改制。积极解决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改制,规范职工持股会,推动股权流动,优化改制企业股权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导改制企业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职责,建立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加快城市公用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开放,加快产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推进市政设施管养、公房管理和环卫绿化体制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运作机制。加大推进公交、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垄断行业改革的力度。推进政企分开,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社会法人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行业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加快监管立法进程,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4.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研究建立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平台,制定鼓励并支持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具体政策,不断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初创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和企业家培训工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兴办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进一步探索半官方半民间的担保及再担保体系,建立企业市场融资、政府风险补偿的信用再担保机构。鼓励优势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合作。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优化股本结构等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及做大做强。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制度创新。
5.培育、推动企业上市。逐步完善上市服务体系,坚持实施境内、境外、借壳、引进“四轮驱动”的上市策略,中小板和主板市场并重。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来杭投资,开拓国际证券市场,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境外上市。支持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培育股份有限公司,壮大上市后备资源。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上市和上市企业的监管工作。推动上市公司诚信建设,保持杭州板块在国内外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要素配置机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1.建立要素配置利益诱导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完善资源节约、替代与合理开发的激励、约束和补偿体系。加快建立城市阶梯式水价制度和企业超额用水计价制度,建立民用电阶梯式计量收费和高耗行业差别电价制度。建立用电负荷指标等紧缺要素的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完善开发区跨区域联建模式,建立税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周边资源。积极利用价格杠杆和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和居民改善能源消费结构。
2.建立三力合一的资源调控机制。把政府引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基础力结合起来,建立三力合一的资源调节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力的作用,通过规划、政策导向及特许经营等手段,增强政府的资源调控能力。注重发挥企业主体力的作用,通过内部制度创新和加强管理,实现资源集约、优化配置。突出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
3.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抓好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整体效益。建立完善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制定落实生态补偿的产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的行政责任制度,加强生态效益评估,构建有效的生态补偿实施保障体系。
4.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杭州产权交易市场,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性的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产权交易体系。继续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发行中长期和短期融资债券及上市融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金融机构不断改进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制度,积极探索社区银行试点,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争取组建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5.积极发展人才、土地、科技等要素市场。加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人力资源配置、工资形成、城乡统筹就业及人才引进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继续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健全技术交易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完善技术商品交易细则,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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