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府发〔2011〕3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徐汇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徐汇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1〕18号)和《中共徐汇区委、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徐委〔2011〕12号),制定徐汇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到2012年)重点实施方案。
一、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健康徐汇
(一)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实施上海市4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覆盖辖区全体居民。实施国家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上海新增的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肺炎疫苗接种、新生儿疾病筛查等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实施徐汇区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改善精神卫生、牙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能力建设,大力培养现场流行病学等应用型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疾病防控。有效遏制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加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和食源性传染病防控工作;高度关注手足口病、猩红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水痘、麻疹等疾病。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开展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提升徐汇区慢性病防治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三)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完善传染病、食品药品、大气和饮用水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强化预警疫情分级处置和多部门合作应对机制。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侦检和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援等方面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技能培训。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孕产期适宜保健和干预技术,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提高外来人口孕产期保健能力。完善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体系,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工作。探索建立儿童综合发育干预和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和规范遗传代谢病等本市常见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和管理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开展儿童精神卫生需求评估。
(五)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强化“医教结合”、“体教结合”。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实施八大行动计划,即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学校阳光体育与体教结合推进行动计划,学校卫生与医教结合推进行动计划,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干预行动计划,学校生命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计划,学校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学生健康促进基础设施及保障机制建设行动计划,学生健康促进与社会联动行动计划。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配备食品药品有关监督设备和快速检测装备,逐步建立高风险食品溯源系统,健全药品安全实时监控系统。严格准入门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