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华泾镇华泾联合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华泾镇华泾联合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徐府〔2011〕816号)


徐汇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设立华泾镇华泾联合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徐民请〔2011〕18号)已收悉。华泾镇撤销全部村民委员会建制后,原北杨、建华、东湾、华浦四个村尚存在分散的老宅基地十处,居民共734户。为了做好上述居民的服务管理工作,华泾镇拟设立联合居委会并落实了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筹建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设立华泾镇华泾联合居民委员会。接文后,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分散居住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合法权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