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3.当4-5级火险,容易或极易发生山火,措施: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坐台值班,各分片包干领导要及时掌握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办要加强值班值宿,调度情况,做好扑火准备,检查站、瞭望塔在8-20时加强巡护,盘查和瞭望;各广播站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火险天气警报,扑火队伍要处于一级待命状态,野外生产单位要停止生产、生活用火,山区家庭生活用火要严格控制火源,五级风以上停止生活用火。
  4.防火期到来时各县市防火办在设卡的基础上,要出动人员进行清山活动,杜绝火险隐患的发生。
  5.旅游旺季,各县市、林场防火办应增派巡逻人员,严防游客野外用火、吸烟。
  6.各县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上级传达的在该境内卫星发现的热点情报后要及时派人前往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上报州护林防火办公室。
  (二)火险预测预报密切注意国家林业局通过森林防火网站向全国发布的全国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遇有高火险天气时,积极与州气象局合作,在昌吉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州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二)林火监测州林业局护林防火办利用自治区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四、火灾扑救
  (一)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分级响应原则:
  1.当发生森林火灾(警)时,所在地的农牧林场护林防火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动临近扑火队人员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将火场情况及时报告县市,州级防火办,火灾扑救后,要安排扑火人员守护,防止余火复燃。
  2.州护林办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指挥部领导报告。
  3.根据火灾情况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召开州护林防火指挥部,防火办、有关成员单位紧急会议,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
  (二)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