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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验收指标(试行)》的通知


  三、创业理论与实践研究(150分)

检查项目

项目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得分

研究机构

30分

建立专门的创业教育研究机构。

无创业教育研究机构的扣30分。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项目研究

40分

重视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校设有创业教育专项研究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未将创业教育研究纳入学校科研管理体系的扣20分;未设立创业教育专项研究的扣10分;无经费支持的扣10分。

查阅资料

 

科研成果

50分

建设期内承担各级创业教育科研课题,在各级各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

建设期内公开发表创业教育论文,按省级、国家级刊物分别得5分、10分;出版专著,得15分;承担省级、国家级创业教育课题,分别得5分、10分;创业教育课题或论文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分别得10分、15分。得满50分为止。

查阅资料

 

学术交流

30分

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学术交流,掌握国内外创业教育动态和趋势,借鉴国内外创业教育有益经验,创业教育研究水平不断提高。

无创业教育学术交流的扣10分;未参加江苏省高校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扣10分;未积极参与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建设的扣10分。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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