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的组成结合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和各级政府,成员由市政府根据各部门、各区县承担任务量的多少和职能情况确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临时办事机构,设在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牵头单位。
(二)职责分工。按照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服务保障责任部门、区县和企事业单位对在京举办的国际、国内重要会议、论坛,非商业性质的大型展览会、赛事、庆典和有关政务活动的特定场所、区域,按照主办方指定的时间和工作范围,实施安全警卫、施工安全、市政市容、交通运输、水务、商品供应、驻地接待、参观考察、医疗卫生、市场秩序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有线电视、食品安全、通信、气象和电力供应等保障工作;对出席重大活动的特定人员开展安全保卫、医疗救护、食宿接待等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执行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与活动主办方的协调联系;收集分析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工作任务;制订完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期间的各项规章制度、流程、标准等;定期向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的培训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单位主要职责:责任单位是指服务保障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区县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归口服务”、“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在职能范围内或属地范围内的服务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密切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地了解工作需求,积极推进各项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上报服务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等。
三、建立市级统筹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人,牵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协助,协调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总协调人主要负责应对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机制涉及到的各项具体工作,由临时成立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规范工作流程。通常在接到任务后,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组织事前检查、组织事中保障和组织收尾工作的程序逐步开展。以上流程中涉及到的各项具体规范,由临时成立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