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和教学秩序。
  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州财政局牵头,民政、发展计划委、林业、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州级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四、灾害应急
  (一)小型地质灾害应急
  1.县市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1)县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按灾情速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告州人民政府及州国土资源局。
  (2)迅速派出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向州国土资源部门上报应急调查报告。
  (3)灾害发生现场要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具体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转移受威胁居民,设立特别管制区。在确保抢救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抢救失踪人员,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发放和死难者的善后事宜处理等工作。
  2.州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州人民政府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 应及时报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并在事后上报灾情应急调查报告。
  (二)中型地质灾害应急
  1.县市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1)迅速了解灾情,按灾情速报制度在第一时间向州人民政府及州国土资源局报告。
  (2)县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县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失踪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助活动,向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援申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