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定才 州地震局局长
张永朝 州安监局局长
候占录 武警昌吉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其他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了解、掌握地质灾害情况;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指挥部的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紧急抢险组由武警昌吉支队牵头,公安、建设、交通、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和支持灾区政府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建设、林业、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医疗卫生组
由州卫生局牵头,州药品监管局、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由州公安局牵头,武警昌吉支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由州民政局牵头,财政、粮食等部门及相关保险公司组成。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州发展计划委牵头,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交通、教育、电力等部门及昌吉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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