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立足自治州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瞄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积极争取各类项目,推动昌吉州的开发和建设;积极创新项目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统一管理、机制灵活、统筹兼顾、务实高效的项目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全州上下形成"打造项目、争取项目、管理项目"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项目工作队伍,努力提高项目工作水平。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依托项目工作带动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使投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力求每年平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其中项目拉动起到主导作用。
三、积极创新项目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州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州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州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州长兼任。州项目办与计委合署办公,两块牌子,各有侧重,相互依托,互动互进。为统一整合、开发人力和社会资源,形成项目工作合力,由项目办代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州打造项目、争取项目、管理项目工作。各县市要相应建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自治州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了解和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信息,针对国家关于西部地区的开发战略、政策措施和自治区产业导向,结合自治州优势产业带、产业区、产业群布局,研究和提出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自治州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重点项目上报、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负责自治州重点项目与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各部委之间的衔接与联络,邀请专家、学者对选编项目进行评估,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各部门项目申报、争取和管理,统一做好各县市、各部门重大项目的衔接工作,避免项目重复运作,减少项目运作成本;统一管理和使用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集中资金加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对自治州争取项目工作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等工作。
(二)积极创新项目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项目推进机制。自治州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州项目工作的领导机构,自治州各部门、各县市和企业,在州项目办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下,根据各自职能和发展实际,随时与州项目办对接,强力推进项目工作。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根据州计委和有关部门上报自治区和国家项目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对关系经济发展全局 的重大项目成立特别工作小组,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有关领导和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共同抓项目、跑项目、争项目的项目工作新格局。二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在谋划项目、决定重大项目时,广泛收集和利用各种信息,组织专人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走势和产业导向,主动征询国家部委和相关专家的意见,集思广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三是建立全程督查机制。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定期督促检查项目的跑办和实施情况,实施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项目申报、建设、竣工、投产各个环节高质量高效率运行,使项目达到预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