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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项目工作的意见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项目工作的意见
(昌州政发[2003]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金融单位:
  近年来,自治州项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水利、能源、交通、通讯、城市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带动了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的大幅增长,为拉动自治州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我州项目工作与担当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排头兵的要求,与自治州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实需要还很不适应;与区内兄弟地州和区外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思想意识落后,缺乏打造拼抢项目意识。二是思路狭窄,在打造项目上眼光局限于自己编制的项目,不能主动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走势,挖掘国家和自治区需要发展的项目。三是各级政府对项目工作重视不够,统筹组织协调不力,项目工作缺乏合力。四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项目工作。为切实加强自治州项目工作,保证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治州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议确定:到2005年,全州GDP达到241.4亿元,年均增长15%;到2010年,GDP达到480亿元,年均增长14.9%;到2020年,GDP 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2.2%,较2000年翻3.34番,基本实现工业化,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要确保上述目标实现,必须以项目为载体,通过项目引导和吸纳资金投入。加强项目工作,是加速自治州新型工业化进程,确立工业强州地位,围绕优势产业带、产业区、产业群的发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的需要;是实施城市群战略,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村现代化,加速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需要;是加速自治州优势资源转换,带动资源开发,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的需要;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解决就业矛盾,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是积极承接发达地区和乌鲁木齐中心城市的产业转移,发展文体、教育、信息、会展、旅游等新兴产业,增添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强项目工作对于确保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加强项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自治州第八次党代会和州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把项目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和完善打造项目、争取项目、管理项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创项目工作新局面,确保自治州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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