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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分工的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分工的通知
(黄府发字〔2011〕第3号)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周伟区长: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室)、监察、法制、编制、财政、税务、国资、审计、规划等工作。
  许锦国副区长: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土地管理、环保、市政、市容绿化、安全生产、民防抗震、防台防汛、防化、应急管理,城建系统(集团)公司等工作,协管规划工作。
  曹金喜副区长:分管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外事、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学院等工作,协管监察、法制、编制、财政、税务、国资、审计工作,联系人大、政协。
  周正副区长:分管公安、交通管理、消防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综合协调指挥,协管社会稳定。
  吴成副区长:分管金融、现代服务业、招商,商业、工业、旅游,科技、信息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和药品监督,商业(集团)公司、工业(集团)公司等工作,协调商旅文联动工作,联系工商联、科协。
  程霄玉副区长:分管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文化执法监督)、体育、民族与宗教、侨务、对台、档案、妇女和青少年保护、年鉴和方志编撰等工作,联系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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