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定省级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5、评定合格后,由河北省商务厅会同教育厅、人保厅联合颁发证书。
  望各市商务局、教育局、人保局、省级以上开发区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认定的申报工作。已经按照《冀商服贸字[2011]7号》文件精神申报的院校或培训机构不需重新办理,按本《通知》评定条件给予审定;新申报的院校或培训机构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马俊超 于秀敏
  电 话:0311-87901162/ 87909625
  传 真:0311-87909317
  E-mail:hbfwmy2010@126.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
  本通知冀商服贸字〔2011〕11号文可在“中国河北商务网”“通知文告”栏查找下载。

  附件:
  1、河北省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2、河北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申报表
  3、名词解释

  省商务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河北省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单 位

名 称

 

 

单 位地 址

 

 

邮 编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注 册资 本

 

组织机

构代码

 

教学场地(㎡)

 

单 位

性 质

 

 

教 师

人 数

 

中级职称以上比例(﹪)

 

 

教 学

 

范 围

 

 

 

 

上年度培

 

训情况

培训专业

培训时间(月)

培训人数

就业人数

 

 

 

 

 

 

 

 

 

 

 

 

 

 

 

 

 

 

 

 

 

 

 

 

与国内外院校、企业交流合作情况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开发区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部门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