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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州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州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昌州政发[2003]1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企事业单位:
  我州具有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十分广阔。近年来,我州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旅游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在成为自治州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优势产业之一。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了向旅游业倾斜的力度,为我州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为进一步加快我州旅游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把我州建成旅游大州乃至旅游强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自治州旅游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州党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自治州国民经济发展的意见》,依托资源优势,坚持科学规划、依法治旅、突出特色、重点突破、合理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发和发展名牌旅游产品,着力发展大旅游、培育大市场、形成大产业,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增强旅游业的带动和辐射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全州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以旅游业的大发展推动自治州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总体目标:以天山天池为龙头辐射带动东西两翼,打造昌吉旅游在全国、全疆的品牌形象,依托高品位的自然景观和浓郁的民族文化风情开发旅游精品,使昌吉旅游在全国、全疆旅游市场的占有份额大幅度提高,旅游设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达到全疆一流水平,重点旅游景区间形成快捷、安全、高效的旅游交通网络,把自治州建成重要的国际旅游地区。到2005年,旅游经济总量明显提高,发展为重要产业;2010年,旅游业实力进一步壮大,旅游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旅游大产业格局形成,实现旅游强州的奋斗目标。
  分阶段发展目标:
  1、从现在起到2005年是旅游业加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时期。到2005年,旅游接待人数371.9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收入10.09亿元(农家乐收入占50%),年均递增34.96%。
  2、从2005年到2010年,继续保持旅游业加速发展的势头。到2010年,旅游接待人数560.9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收入28.41亿元(农家乐收入占50%),年均递增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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