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和形式,注重创建实效,树立尊老爱幼、爱护公物、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文明和谐的社区新风尚。2005年前,全州西五县(市)创建区级社区建设示范县市,创建8个州级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办事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社区组织建设
1、健全社区组织,保障社区建设良性运转。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配齐配强社区党组织机构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动员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整合社区力量,加快社区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八好"社区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章程和公约,规范工作程序,重点推进创安全社区、文明社区工作,逐步将社区事务转交社区居民自行决定、自我管理,实现社区管理民主化、规范化。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使其逐步承接从政府部门剥离出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社区服务,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保证其健康发展。
2、培育社区队伍,提升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建设工作力量。要适应时代要求,改革干部任用制度,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调剂机关分流人员等办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选聘社区居委会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社区干部业务培训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倡导发展志愿者队伍,引导和鼓励其参与社区服务,逐步使志愿者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3、落实人员待遇,激发社区工作者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政策,社区工作者工资不能低于县市干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拨付列入财政预算;要切实改善工作条件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落实社区居委会2-3名事业编制指标,对在原居民委员会工作15年以上现已离岗的社区工作者要给予适当补助,以解除其后顾之忧。
(二)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科学规划。各县市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规划的制定要立足于长远,具有前瞻性,规划的实施要着眼现实,注重可操作性,有计划、有步骤稳步实施。要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旧城改造、新城区开发相结合,与实施"星光计划"相结合,整合、利用、改造现有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