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2年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128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2012年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2012年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全市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扩大正版软件使用覆盖面,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在使用正版软件中的表率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8号)精神,全面强化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工作,实现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带头推广正版软件、带头杜绝非正版软件,做到“巩固成果、消除盲点、崇尚正版、尊重知识”,推动全市正版软件使用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正版化软件使用范围: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软件的正版化工作于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软件的正版化工作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分工
(一)各级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采购。市级机关和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计划部署开展工作。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及时为政府各部门提供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目录及标准,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组织开展软件技术、软件使用知识等培训,并对软件产品质量进行监管,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做好售后服务。
(三)市财政部门要将政府各部门需要集中采购的正版软件经费纳入预算,为采购正版软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负责对政府各部门的软件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在采购正版软件时要优先采购国产软件。
(四)市数字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政府软件集中采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