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3〕6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三月十七日
杭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从2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指示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重要制度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教育、落实制度建设、促进管理到位、查处严重扰乱土地管理秩序行为为重点,以自查自纠为主要方式,通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建立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管理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目标
通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三、治理整顿范围
新《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均纳入治理整顿范围。
四、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各类开发区、园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