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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北京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一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北京营业部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07]65号)


华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同意你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10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

  你公司在本次变更经营场所的过程中,要注意风险防范,妥善处理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和持仓,及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在领取期货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和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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