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北京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北京营业部负责人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07]68号)
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变更营业部负责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和《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我局同意你公司北京营业部负责人由“聂伟忠”变更为“肖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