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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

  ——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道德建设不断升华,优秀文化传承弘扬,文明有礼、守法诚信、崇尚科学、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全面形成。包容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牢固树立。
  ——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城市人与农村人、本地人与外地人两种身份壁垒有效突破,心理隔阂基本消除,全社会人际关系、群体关系、劳动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和谐。
  ——民生福祉显著增加。社会事业全面快速发展,市民收入较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人均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民共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格局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社会服务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初步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全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
  ——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管理体制日益完善,社会民主不断发展,基本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社区建设规范化、村庄管理社区化,形成“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全民共建共享平等发展机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培育核心价值观,共建和美精神家园
  4.树立包容增长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改变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思维定势与工作惯性,在可持续发展中重视社会转型,解决好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强党的理想信念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博爱、包容、和谐、创新”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寻求思想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夯实共有精神家园的思想文化基础。加强对积极心理学研究和普及,培养科学的幸福观,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丰富“慈善万人行”活动形式与内涵。开展“幸福中山、和美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加快实施文化民生工程,完善 “八大文化工程”。大力建设文化名城,让文化为城市增精彩,为市民添幸福。
  5.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围绕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全民修身行动”。开展公民意识培育、城市精神光大、优良品德倡导、公共文明实践、传统文化弘扬、幸福指数提升、新中山人融合、阳光少年自强、领导干部尚德、和美环境创造等十项行动,提高市民的文明道德素养、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卫生健康意识和公共安全常识,培育与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文明市民。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有效推动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6.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高施政公信力和运作透明度。加强司法诚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度。加强企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建立单位信用档案和信用系统,推动企业诚实纳税、守法经营。加强个人诚信建设,规范公民行为。开展“责任企业”、“诚信公民”等实践活动。探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信用记录平台。对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优先支持;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行为,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公信力强的信用服务机构。
  三、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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