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淦河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养护工作的通知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淦水域渔业资源的养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淦河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的相关规定,现就淦河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养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禁止在淦河水域进行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二、严格禁止在淦河水域使用迷魂阵、丝网、地龙网、霸王罾等有害渔具、渔法。
三、市、区两级水产和渔政部门共同具体负责淦河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养护工作,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渔政执法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市、区两级水产和渔政部门有义务按照程序在淦河水域组织开展鱼类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认真做好淦河渔业资源的跟踪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