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发展目标及规划布局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乃至十年的努力,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文物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文物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全面推进,博物馆体系建设和质量建设明显提高,保护文物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实现文物大市向文物强市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与文物保护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安全体系、文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博物馆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加快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步伐,推进文物博物馆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有力支撑和积极力量。
二、具体目标
(一)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完善地方性文物保护制度。
(二)适时启动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古文化遗址遗迹的保护规划编制。
(三)全面排除境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
(四)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黄冈市博物馆新馆全面建成开放;支持文物资源大县新建、改扩建综合博物馆;鼓励发展专题类博物馆,积极发展行业和民办博物馆;保障黄冈特色文化遗产通过博物馆的形式得到全面保护、研究和展示。
(五)全面完成市、县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
(六)文物博物馆的文物收藏单位安防、消防设施全面达标。
(七)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即划定保护范围、作出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八)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政策,即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九)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黄冈市文物局切实履行全市文物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作用。
(十)完成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新建、改扩建任务,文物库房的消防、安防、恒温、恒湿设施达标。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免费开放,实现陈列展览和接待观众目标。
(十一)做好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十二)加强文物保护维修。争取国家、省支持,重点规划境内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整修相关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文物景点开放。
(十三)完成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后续工作,做好研究、保护、利用工作;按照国家、省文物局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启动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
三、规划布局
(一)重点实施六个一批:保护一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一批综合性、专题性博物馆、纪念馆;实施一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形成一批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打造一批文化遗产品牌、历史文化研发中心和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发展一批文化产品、旅游精品线路和文化服务项目。
(二)构建十大特色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体系;古遗址保护利用体系;红色文化教育基地保护利用体系;文物科普教育基地保护利用体系;东坡文化保护利用体系;名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禅宗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黄梅戏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古建筑古民居及古山寨保护利用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
(三)特色项目规划:
规划一个古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前期研究项目:黄州禹王城考古遗址公园;
建设一流的全国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麻城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黄州陈潭秋故居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团风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打造两个科技普及园区:英山毕昇活字印刷科普园区,黄州、团风李四光科普园区;
开发三个文化遗产研究发展中心:东坡文化研发中心,中医药研发中心,黄梅戏创作与研究中心;
建设闻名中外的禅宗文化旅游景区:建成西有四祖寺、东有五祖寺、南有妙乐寺、北有老祖寺的佛教系列规模寺庙群,构建禅宗文化旅游景区;
规划五条旅游精品线路:
一是建党元勋故里游线路:董必武故居--陈潭秋故居--包惠僧墓;
二是开国将帅故居游线路:团风回龙山--麻城乘马岗、顺河--红安名人故居、纪念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