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名人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第十四条 实施名人文化设施建设工程
对全市名人文化设施状况进行普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名人文化设施作用。加强名人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利用。兴建一批名人文化重点设施工程,建设一批名人纪念馆、图书馆和名人文化纪念园区。
依托黄冈市区和城东新区建设,以东坡文化为核心品牌,建设市区名人文化中心区,重点建设和提升黄冈名人文化园、东坡赤壁、东坡书院、苏东坡纪念馆、遗爱湖公园、东坡广场和“一河两湖”生态文化园区;在东坡赤壁规划区域内开发建设“三国城”。全力打造“中国名人之都”和“中国东坡文化名城”,建设集行政服务、新型产业、生态宜居、科教文化协调发展的城东现代化新城。发挥市级名人文化设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县(市、区)名人文化重点项目建设。
第十五条 实施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工程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开发、加强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红色名人文化、东坡名人文化、历史名人文化的研究、发掘与保护。
保护一批名人文化资源,修缮保护一批名人故居、遗址遗迹和纪念建筑,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做好名人文化典籍的保护整理工作,有计划地整理出版或支持出版具有重大影响和学术价值的名人文献;保护一批名人文化遗产,做好抢救性保护与利用工作;加大对涉及名人文化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在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中,突出城市文化内涵,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切实保护名人文化建筑、遗址遗迹、革命旧址及文物。市区重点加强东坡赤壁、东坡遗迹、陈潭秋故居等名人故居、遗址遗迹及纪念建筑等的保护和利用。
鼓励县(市、区)及社会各界建设名人文化特色纪念馆、博物馆,加强对已有名人故居、遗址遗迹及纪念建筑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形成规模,扩大影响。
对全市名人文化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资料数据库;设立预算专项资金,采取征集、搜集、文物市场购买和名人后代、友人、学生捐赠等形式,收集收藏名人文化遗产。积极申报涉及名人文化遗产的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命名一批涉及名人文化遗产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强馆藏名人文物保护,丰富馆藏,提升展陈。鼓励各地建设名人文化特色纪念馆、博物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积极推介、转化名人文化资源,将名人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第十六条 实施名人文化艺术精品生产工程
科学制订和实施“十二五”名人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围绕重大题材、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发掘黄冈名人文化资源,建立名人文化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
大力推进名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以黄梅戏精品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全国、全省重要文化活动及 “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等为主要平台,充分利用黄冈名人文化资源,统筹抓好舞台剧、影视剧、小说、歌曲等文艺精品生产,抓好黄梅戏《李四光》、《东坡》等重点剧目以及《少年董必武》、《陈潭秋》、《乡音》、《李时珍》、《布衣毕昇》、《蕲州知府》、《邢秀娘》、《张浩》、《禅宗》、《万密斋传奇》、《闻一多》、《岳家拳》、《杨济泰的故事》等名人题材剧目的打造提升。大力支持通过文学、戏剧、音乐、美术、舞蹈、曲艺和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艺术门类进行名人文化题材创作,形成一批具有一流水准、反映时代精神、体现黄冈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重点文艺精品。切实加强文艺精品力作的策划、推广、传播和营销,不断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打造黄冈名人文化品牌。
第十七条 实施名人文化活动繁荣工程
推动名人文化与文化活动的紧密结合,围绕名人文化建设,打造全市红色文化、东坡文化、历史文化、禅宗文化、黄梅戏文化和大别山生态文化品牌。
策划系列名人文化活动。举办、承办全国性、国际性名人纪念、学术研讨、宣传交流、节庆会展等名人文化品牌活动。精心举办“黄冈名人文化国际论坛”、“黄冈名人文化节”、“ 中国· 黄冈大别山旅游节”、“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东坡文化节”等活动,筹划“‘中国·黄冈名人之旅’国际旅游文化节”等,广泛推介和传播黄冈名人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黄冈名人文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鼓励和支持县(市、区)举办名人文化活动,进一步打造活动品牌,形成规模、特色和影响。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文化先进县(市)、文化先进社区和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文化活动,将名人文化建设与繁荣社区文化、农村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和家庭文化紧密结合,促进名人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让名人文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促进黄冈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八条 实施名人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工程
促进名人文化与旅游紧密结合,整合资源,突出名人文化在旅游发展中品牌作用,打造东坡名人文化品牌、红色名人文化品牌、历史名人文化品牌,提升旅游事业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
重点建设六大名人文化旅游功能区,即以黄州为中心的东坡名人文化功能区;以红安、麻城、团风、黄州、浠水为重点的红色名人文化功能区;以蕲春为重点的李时珍名人医药文化功能区;以黄梅为重点的黄梅戏和禅宗名人文化功能区(包括武穴横岗山禅宗文化功能区);以罗田为重点的万密斋名人健康文化功能区及以罗田、英山为重点的生态文化功能区。
依托全国12个红色旅游区和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大别山水,人文黄冈”为主题,以“三色”旅游为框架,以打造大别山名人文化旅游品牌为目标,加快全市12大旅游景区、20个红色旅游景区(点)、2个省级旅游名镇、13个创建省级旅游名村的建设步伐。按照科学布局原则,积极推进区域旅游精品线路的规划、整合,形成真正的旅游目的地。
第十九条 实施名人文化产业培育工程
积极培育和发展有黄冈地域特色的名人文化产业,促进名人文化与产业产品开发紧密结合。着力发展有名人文化内涵的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化会展、广告、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加大名人文化产业开发力度、品牌创建力度和配套服务业发展力度。推动名人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的融合互动,催生新型文化业态,延长文化产业链、产品链、服务链、经营链,全面提升名人文化产业的核心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
组建黄冈文化产业协会(集团),综合开发名人文化产业,深度开发名人资源,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全面提升名人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加快名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依托丰富的名人文化资源,开发和提升文化产业,重点打造红色文化、东坡文化、历史文化、禅宗文化、戏曲文化、民俗文化、保健文化、生态文化、影视拍摄、传统工艺等十大文化产业基地。
积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一批有名人文化效应的文化产品、地标性产品,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一批名人文化产业集群。
加大名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谋划一批名人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充实《黄冈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名录》,促进黄冈名人文化产业与国际、国内市场对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第二十条 实施名人文化城市形象塑造工程
坚持高起点、高品位,精品化、规模化、系列化的整体打造黄冈名人文化品牌,全面推进黄冈名人文化建设。以“红色大别山、绿色大别山、发展大别山、富裕大别山”为核心理念,整体塑造城市文化形象,将黄冈打造形成以名人文化为核心的“中国名人之都”。
规划建设名人城市广场、名人文化标识、名人文化地标、名人文化建筑、名人诗词碑林以及书法艺术形象标牌等;在市区公园、街头小游园规划建设黄冈名人雕像,在老城区建设名人文化长廊;重点命名一批名人广场、名人公园、名人建筑、名人街区、名人学校,形成浓厚的名人文化城市建设氛围。
结合名人文化推介、传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整体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汇集民智,凝聚力量,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努力塑造黄冈城市形象。
第八章 名人文化品牌推介与营销战略
第二十一条 形象策划
整体形象策划口号:感受大别红色激情—亲近黄冈名人气象;问询古城文脉—寄情山水家园。
第二十二条 主要形象宣传词
主题形象宣传词:大别山水·人文黄冈
特色形象宣传词:名人之都·教育之乡·宜居之城;将军故里·红色摇篮;遗爱湖畔·东坡赤壁;禅宗祖庭·天下黄梅;大别主峰·天堂氧吧;人间四月天·麻城看杜鹃。
第二十三条 营销计划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造势,提升名人文化品牌的知名度;主要目标是扩大名人文化品牌效应,扩大文化产业规模,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