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住院费用支付总额预算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基金预算
  (一)基金划分。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四个部分进行分配:
  1、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5%(含风险基金)。
  2、门诊统筹基金。原则上占扣除上缴10%省级风险金后的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0%。
  3、一般诊疗费支付基金。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支付统一确定为每人次8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农合基金支付统一确定为每人次5元。一般诊疗费支付基金实行总额预付,按定点医疗机构上一年门诊人次乘以一般诊疗费的人均报销标准,以“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的办法支付。
  4、住院统筹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即为扣除上述当年结余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一般诊疗费支付基金等部分后的剩余基金。住院统筹基金,按上一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发生情况,并结合新农合筹资标准、补偿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预算额度。
  (二)预算管理。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总额预算额度,以上一年度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水平、次均费用、补偿比例等为参照依据,并结合可用基金规模等情况确定。
  (三)基金拨付。年度基金预算实行“分期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支付,按每季度预算额度90%的比例预拨给医疗机构。年终结算前,应对医疗机构全面考核,根据全年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等关键指标的合理性和其他重点指标的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基金应支付的合理额度。

  第五条 考核指标
  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及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细化考核实施方案。主要考核如下指标变化情况,统筹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考核指标。
  (一)住院病种结构的变化,将支付方式改革前后的病种结构进行对比,观测重症病人人数变化情况。
  (二)治愈率的变化,将改革前后的治愈率进行对比,防止在病人未痊愈的情况下令其提前出院。
  (三)转诊转院率的变化,将改革前后的转诊转院率进行对比,防止推诿重症病人。
  (四)平均住院日的变化,将改革前后的平均住院日进行对比,尤其是非手术科室的平均住院日;如过度缩短住院日,则可能存在分解住院或劝诱病人未愈出院的现象。
  (五)次均住院费用变化,一是可与全省同级同类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水平和涨幅作横向对比;二是将改革前后该院自身情况作比较。如果在技术能力没有明显提升的情况下,次均住院费用上涨幅度过大,则属于不正常现象;反之,如果下降幅度过大,应深入分析原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