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四)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市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六)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七)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八)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九)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庭受灾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十)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
附:1、济南市教育局防汛抢险救灾分工安排表
2、全市教育系统汛情受灾情况统计表
3、济南市教育局防汛重点区位图(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济南市教育局防汛抢险救灾分工安排表
领导
| 包县区
| 有关处室
|
陈东生
| 全市
| 办公室、安全处
|
刘向伟
| 天桥区
| 组织处
|
张克明
| 商河县
| 财务处
|
胡晓卉
| 槐荫区
| 人事处
|
朋 星
| 济阳县
| 体卫艺教处
|
李宪辰
| 平阴县
| 发展规划处
|
杨全海
| 历下区
| 纪委监察室
|
黄祖杰
| 章丘市
| 学前处
|
马爱玲
| 市中区
| 民办学校党建处
|
李福祥
| 历城区
| 团委
|
孟繁海
| 长清区
| 宣传处
|
赵庆贵
| 高新区管委
| 工会
|
王春光
| 市属基教口学校
| 基教处
|
隗洪祥
| 市属职教口学校
| |
李玉萍
| 市属高教口学校
| |
袁丽明
| 市属成教口学校
| |
南乐水
| 市属幼儿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