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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坚持多样、实用、就近、方便的原则,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未列入省、市经济重点扶持的乡镇(街道)要加强村(社区)健身设施“三化”(园林化、人性化、人文化)建设和“三位一体”〔健身点、篮球场、乒乓球室(场),条件允许的设在一处〕建设。要结合村(社区)文明创建、环境改造和整治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每个行政村(社区)有一处以上公共体育活动场地,每千名村民有一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村(社区)有一支以上健身队伍,每个村(社区)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健身活动,45%以上的村民都会一项以上体育活动。
  加大农村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力度,实现辖区内体育设施资源共享,并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免费开放为主、适当收费为辅,全日开放和分时段开放相结合,提高公共体育场所设施的利用率。
  (二)体育组织建设。
  至2010年,建立健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体育指导(辅导)组织,以各单项运动为主线、单位站(点)为基础,建立乡镇(街道)文体站、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乡镇(街道)辅导站、村(社区)体育指导站、晨(晚)练点等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各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民体育协会组织,制订本辖区农民健身实施计划,统筹安排人员,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健身活动。
  乡镇(街道)成立的体育辅导站,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文体站负责人、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人、辖区内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等为成员,指导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身活动。
  村(社区)成立的体育指导站,由村(社区)有关人员兼职,积极引导企业家和热心体育人士加入。体育指导站可分设各种单项体育健身队,也可与大专院校体育系、各类体育学校结对辅导。
  市和区、县(市)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活动,组织体育骨干、农村干部、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人/万人,逐步形成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网络。
  (三)体育活动组织。
  结合当地农村传统和风俗习惯,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的原则,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民健身意识。要适时举办科学文明的现代体育健身知识讲座,反对不健康、不文明的锻炼方式,反对邪教,促进农村体育活动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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