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市政园林局、县交委、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县民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专家咨询组(非常设)。
2.2 职责
县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县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联系;受理饮用水源环境污染投诉;信息收集汇总、常规饮用水源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遇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县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专家咨询组:是县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根据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和形势动态,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参与制定并提出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理方案;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协同相关部门分析污染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或移交;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整改措施。
县安监局:负责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使用、贮存、运输、经营、排放不当等导致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污染突发事故;协助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建立有毒有害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运输信息数据库。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应急救援交通管制,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县消防支队负责应对饮用水源突发事件中的抢险、救援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