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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地方志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地方志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工作。30年来,本市编纂的各级各类地方志书、年鉴和其他地情资料数以千计。为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市地方志办公室决定在本市开展第二届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同时,举办30年来本市新编地方志成果展示活动,全面系统集中地展示新编地方志书、新编年鉴、其他地情资料和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地方志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上海地方志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现将展示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展示的范围

  1978年以来本市编纂出版的各级各类地方志书,包括市志、专志、区志、县志、乡镇志、街道志、村志等;编纂出版的各级各类年鉴;整理出版的历代旧方志;编纂出版的各级各类地情资料和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

  二、成果展示的申报

  全市各修志编鉴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地方志成果实物、图片(5张左右)和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在6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报市地方志办公室下属的上海通志馆,由市地方志办公室统一安排制作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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