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京证期货发[2007]32号)
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变更风险控制负责人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鉴于贾丽娜已取得《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编号:200047),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等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我局同意你公司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由“赵淑军”变更为“贾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