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
(青食药监办〔2011〕71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饮食用药安全、关注身体健康,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座谈会精神和国家局政策法规司要求,结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格局,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二、主要任务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形象。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及监管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以及政风行风建设成果,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宣传格局,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自2011年起,国家局将每年的9月份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集中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在形成活动声势和影响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树立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活动主题为“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活动口号为“安全用药,健康生活”。宣传活动内容为:
1、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2011年9月1日上午10点,省、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同一时间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仪式现场使用统一的主标题,即“全国安全用药月”﹡﹡(省、州、地、市、县)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