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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四、要坚持州党委确定的"24字"工作方针,身体力行"四实"作风。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发扬重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在"实"字上下功夫,在"干"字上做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凡是决定了的事情,就必须紧紧咬住不放;凡是下决心干的事情,就要扎扎实实,一干到底,不但要干实,而且要干好,不图虚名,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班子成员要抓住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问题,每年至少有13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班子成员每年必须提交2篇具有决策价值的调研报告或相关建议方案。实行州政府领导调研联络点制度,每年至少深入3次,进行面对面地指导或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州长、副州长每年开展2-3次约访活动,知民情,解民忧。
  五、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不断健全州人民政府议事规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成员分工负责相结合、行政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工作规则。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大家的智慧,作出正确的决策,使工作部署符合实际,符合群众意愿。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集体形成的决议和决定,每一个成员都要坚决贯彻执行,决不能各行其是。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到"五互五不":政治上互相信任不猜疑,思想上互相交流不隔膜,工作上互相支持不拆台,有失误互相谅解不推诿,生活上互相关心不冷漠,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大家坦诚相待,取长补短,精诚团结,千斤重担一起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思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要坚持"两个务必",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做出表率。要始终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清清白白任职,踏踏实实办事,堂堂正正做人,为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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