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杭政函〔2003〕24号)
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
你部《关于要求组织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审的请示》(杭钱新指[2003]9号)收悉。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钱江新城核心区规划用地范围和规模:
钱江新城核心区用地4.02平方公里,东靠钱塘江,南至清江路,西临秋涛路,北至规划庆春东路,其中可开发用地159公顷,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
二、钱江新城核心区用地性质:
钱江新城核心区作为市市级中心,是以行政办公、商务贸易、金融会展、文化娱乐、商业功能为主,居住和旅游服务功能为辅的行政商务中心区。
三、钱江新城核心区用地功能布局:
1、原则同意以市民中心为核心,在新安江路和灵江路之间形成新城主轴线,向西湖方向延伸连接城市轴线,向钱塘江边通过高架城市阳台适当伸向江面,与江南区块形成意连。
2、在主轴线两侧呈团块状布置金融、贸易、办公建筑,商业街区结合轨道交通枢纽布置。
3、沿钱塘江边结合城市阳台设置宾馆、酒店式公寓和商业写字楼。
4、会展中心及配套设施布置在庆春东路、钱江路、新塘路和灵江路所围合的区域内,并保证交通可达性。
5、钱江新城核心区边缘的清江路、庆春东路沿线以及富春江路、新塘河东南侧可布置少量居住用地,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外围周边地块统一考虑。
四、钱江新城核心区道路交通规划:
1、原则同意钱江新城核心区道路交通规划。秋涛路、清江路为快速路;庆春东路、钱江路、新塘路、新安江路、灵江路为主干路;富春江路、之江路、曹娥江路、奉化江路为次干路。
2、区域内支路红线宽度为20-26米。
3、为保持主轴线通透,同意富春江路(新安江路至灵江路段)采用下穿方案;钱江路(新安江路至灵江路段)采用远期下穿方案。
4、原则同意在规划范围内集中设置社会停车场,对不同用途的建筑,必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配足停车位,并应尽量利用地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