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力争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应急反应能力、现场处置能力、配合衔接能力。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不断强化应急意识,不断积累应急工作经验。
十、宣传培训
省内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开展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公众都了解预案的内容,掌握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方法和报警方式,知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注重大、中、小(寄宿)学校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现场教育。
十一、附则
(一)用语含义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各市(州、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制定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录
1.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初次报告表
编号:
1.报告人:姓名: 联系方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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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时间:
3.报告事项:
(1)发生时间:
(2)发生地点:
(3)发生单位:
(4)危害程度(含伤亡人数):
(5)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6)采取措施:
(7)事故控制情况:
(8)简要经过:
(9)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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