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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实现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市政府决定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营造强大的打击“两非”舆论氛围,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深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全市“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查“两非”。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二)重点防控。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和201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幅较大的地区、医疗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孕情包保责任,实行包村乡镇干部、村干部、村计生专干“三包一保”责任制,全面落实孕情跟踪服务、终止妊娠审批及孕检、引产、分娩、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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