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业路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业路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的批复
(京证机构发[2005]189号)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都大业路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的申请报告》(国金证发[2005]001号)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公司将成都大业路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
2、你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的选址工作应在我局指导下进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