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河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满族公民不再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通知
河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满族公民不再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通知
(冀育政字[2002]6号)
各市、县(市、区)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计生办:
2002年8月,中国人口统计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共同编印的《中国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该资料显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中,继壮族之后,满族人口也超过了1000万。据此,满族已不属于《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
十四条
第五项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范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