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特殊困难地区。全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制定实施扶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把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等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编制实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委及盟市配合)
二、基础设施
(七) 强化铁路建设。重点建设西部地区连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出海通道,以及西南地区连接西北地区的南北通道。加强与东北亚地区互联互通的国际通道建设。区际干线:建设哈密至额济纳、北京至呼和浩特、长春至太平川至白音胡硕等铁路。国际铁路:规划建设巴彦乌拉至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实施包头至白云鄂博铁路。煤运通道:建设蒙西地区至华中地区的运输通道,建设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巴彦乌拉至阜新铁路以及锡林浩特至多伦至丰宁铁路复线。有序推进重点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自治区铁路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口岸办,呼铁局及盟市配合)
(八) 完善公路网络。打通省际“断头路”,建设北京至拉萨等国家高速公路,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西部地区路段。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超过80%。重点建设连接东中部地区的公路干线和通往东北亚等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与相邻国家连接的通道基本实现高等级化。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通公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及盟市配合)
(九) 优化民航布局。支持建设北方机场群,发挥呼和浩特机场的区域带动作用,改扩建呼和浩特、海拉尔、赤峰、通辽等干支线机场,新建霍林郭勒、扎兰屯、乌兰察布等支线机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及盟市配合)
(十) 加强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内蒙古文得根、扎罗木德等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推动内蒙古引绰济辽等重点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内蒙古尼尔基水库灌区、绰勒水库灌区建设与续建配套工程。根据牧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病险水库和老化失修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任务。(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及盟市配合)
(十一) 畅通能源通道。建设中俄等国际油气管道。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工程,扩大西气东输管道输送能力。完善西部地区区域性管网建设,满足生活生产需要。建设长庆-呼和浩特等国内增输及上产原油管道工程。继续加大西电东送力度,推进跨区域输电工程建设。(自治区能源开发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监管办及盟市配合)
(十二) 提高信息化水平。重点建设城乡宽带网络、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力争行政村(嘎查)基本通宽带,已通电的20户以上自然村和重要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强化邮政基础网络,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电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及盟市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