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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考核的通知


  附件4
  门诊统筹政策知识题库

  1、哪些人属于门诊统筹的保障对象?
  答: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具体有:(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2)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3)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2、门诊统筹可以单独参加吗?
  答:不可以。只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才纳入门诊统筹。
  3、门诊统筹基金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每年100元。
  4、参保人在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有没有设置起付线?
  答:没有。
  5、参保人急诊或经同意转诊所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0%。
  6、参保人可以同时选定几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
  答:不可以。参保人需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门诊定点机构中,按个人意愿选定一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
  7、门诊统筹参保人办理了常住异地就医的,其普通门诊费用如何解决?
  答:参保人经核准办理了常住异地就医的,其门诊统筹筹资金额包干给个人使用。
  8、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
  答:30%。
  9、参保人门诊统筹缴费后社保年度内停保的,其门诊统筹待遇可否继续享受?
  答:可以享受至该社保年度末。
  10、社保年度内参保人户口迁离本市,门诊统筹费退还吗?
  答:不退还。
  11、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70%
  12、手法推拿、减肥等费用可以由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吗?
  答:不可以。
  13、参保人可以同时选定多家门诊定点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吗?
  答:不可以。只能按意愿选定一家。
  14、参保人在其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回其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按规定报销。
  15、参保人经同意转诊所发生的费用如何支付?
  答:符合规定的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0%,个人自付70%。
  16、参保人急诊或经同意转诊所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17、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提供超出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自费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履行什么程序?
  答:告之并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
  18、参保人急诊的,可以到市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就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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