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维修电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评判组:

  组长:王泰

  成员:梁家全 刘足堂 董威 包尔锋 周芒 刘晚枫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评判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负责决赛阶段的裁判工作;负责决赛阶段的理论试卷、实操比赛试件的评审工作;负责做好比赛场地验收,及比赛器械、设备、材料等有关项目的检测、检定工;负责处理决赛阶段实操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竞赛过程中的争议、投诉和违纪的裁定的工作。

  (五)命题组:

  组长:谢丽萌

  成员:杜从商 董威 包尔锋 祝常红 卢光飞

  职责:负责选聘命题人员并组织命题;负责试卷印刷、分装和运输;负责决赛现场试卷的保管与分发。

  (六)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

  珠海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维修电工。

  (二)竞赛标准:

  职工组、学生组以《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三级)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组别:

  设职工组、学生组。

  四、参赛选手资格

  (一)职工组

  1.参赛对象为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事业、职业院校老师、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业者,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参赛选手应具有相当于相关工种高级工水平,并具有维修电工相关工艺、编程和操作技能的综合能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二)学生组

  1.参赛对象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技工院校,等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参赛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钻研技术、成绩优良。

  五、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

  学生组在2011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待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