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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珠海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增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粤人发〔2007〕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我市提名和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遴选工作,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上报表格请严格按规定的样式、格式、大小(A4纸)、字体、字号和篇幅填写打印一式26份(附软盘),连同其代表著作、技术报告、论文、设计方案、研究报告、重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式2份,于3月1日前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按粤人发〔2007〕36号文规定的要求,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单位须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上报被提名人材料时,应附上材料审查委员会专家名单及对被提名人材料真实性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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