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收费软件改造的通知
市医疗保险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根据珠府[2004]104号的要求,我市于2005年1月1日起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供养子女统筹医疗保险,并发放绿色的社会保障学龄前及学生卡(子女统筹卡)。卡的类型已存储在卡内,由POS机接口函数返回,其中2代表绿色的社会保障学龄前及学生卡,3代表蓝色的社会保障成人卡。
根据珠府[2004]104号的规定,社会保障学龄前及学生卡(卡类型为2)与蓝色的社会保障成人卡(卡类型为3)的用药范围不同。
鉴于上述情况,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珠府[2004]104号要求,于2005年6月31日前完成软件改造和升级的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学龄前及学生卡的使用。
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属医保政策方面的,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科负责解释,联系人:游秀玲,联系电话:2121735;属技术方面的,由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陈伟彬,电话:2128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