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贯彻《人口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人口法》及其配套法规是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我们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
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将修订出台,全区各级领导及计生工作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纳入到工作日程之中,完成区、乡(镇)、街道两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逐步加大奖励力度。要落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委托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严格审批程序,畅通计生工作举报、监督渠道,落实各种奖励,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现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和群众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三、围绕重点,依托活动,提升手段,不断提高宣传效果计划生育宣传要紧紧围绕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以“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为宗旨,注重实效,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区综合改革宣传环境。要认真落实“婚育新风进万家”五年活动计划,将活动不断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并完成阶段总结。围绕科普知识宣传,统一基层培训教材,在“人文亲和、科技传播”思想指导下,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发出易于被群众接受的宣传品,抓好重点和常规宣传活动,并积极开展特色宣传活动。注重提高宣传内容文化品味,增强宣传形式的科技含量,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育观。在法律、法规的宣传中,充分借助“四五”普法,使群众了解计生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充分利用我区“一台”、“一报”和相关媒体,加大对工作经验总结、推广综合报道的力度,为我区的环境年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宣传氛围。
四、强化基础管理与服务,全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重点要在基础工作中实现以下七项突破:
第一,探索“居民自治”中计生管理服务与考评新机制。充分利用社区内地区单位医疗服务资源,开展广泛的综合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