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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政发〔2003〕1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海淀区二○○三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淀区二〇〇三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3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计划生育 “两个转变”工作成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讲求实效,探索并推进综合改革,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全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巩固和发展“两个转变”成果,努力探索并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是要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今年全区综合改革要找准切入点,在我市计生系统率先实现创新与突破:一是实现本区范围内的现居住地管理,完善管理网络,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评估办法,为全市推行现居住管理打好基础。二是积极探索社区改制后计划生育新的模式;探索体现“三自”理念的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形式和手段。三是全面实现优质服务工作下移。四是推行并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做好已出台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五是以“三级规范”为基准,确定一乡、一街做好优化工作程序、精简档案资料的试点工作,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富有成效地进行改革,注意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区计生委要对综合改革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并推广经验。各级领导要从园区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加强并落实领导。各综合治理部门在各项改革和规定出台过程中,要主动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统筹规划,自觉加强与计划生育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努力履行职责分工。

  要继续巩固并推进“两个转变”工作,并将此作为今年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已完成区“两个转变”验收的单位,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在综合改革的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未完成“两个转变”验收的单位,应创造条件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两个转变”的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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