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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乡要充分利用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村)文化室、文化广场等现有设施,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各街乡要精心设计,不断提高水平,形成品牌,逐步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文化活动。要结合“人文奥运”的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文化艺术活动;结合公民道德教育、计划生育、普法宣传、科普工作等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积极提倡开展有地区特色的文化活动;要使活动贴近社区、贴近百姓、贴近家庭,把活动办到百姓的家门口。不断扩大覆盖面,积极引导社会举办和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展示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成果,推动基层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

  (十)关心弱势群体的文化生活。对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文化生活,要积极关心和帮助,要积极组织老年业余文艺团队,开展老年文化活动。各街乡要在基层文化设施内开办老年大学或学校,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开办老年大学或学校;广泛开展适合少年儿童兴趣爱好的课余文化活动,组织好节假日少年儿童文化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素质教育的开展;要增设残疾人活动设施,以文化活动为纽带,增进残疾人与社会的交流与沟通。

  (十一)繁荣群众业余文艺创作。继续抓好对创作人才的培养,加强对创作作品的选拔,提高业余文艺作品的创作水平。要结合各种基层文化活动的开展,特别是五月的鲜花、中关村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活动的开展,不断培养新人,推出新作品,对优秀群众业余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给予奖励和表彰;要积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文化艺术活动,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群星奖”、“蒲公英奖”等各种奖项的评选和比赛活动;要加强新秧歌的创作、普及与指导,提高群众街头秧歌的艺术水准。

  (十二)坚持开展送文化到社区和农村活动。

  深入开展文化工作“两个一”工程(百场演出进基层、千场电影进基层),进一步丰富社区和农村的文化生活。区文化馆、图书馆、电影管理处要进一步深入社区和农村,定期组织下街乡演出、放映,鼓励专业艺术团体和专业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以提高社区和农村文化活动的水平和质量;要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以及农民艺术节活动,要发挥流动演出车和流动图书借阅车的作用,送文艺演出、送图书、送电影进社区和农村,把高雅文化送到社区、送到农村、送到部队等单位。

  加强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农村电影工作是我区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是公益性基层文化建设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解决本乡电影放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解决落实电影放映人员的工资补助、交通机修等专项资金,落实各村放映场地、时间、责任人,实现21世纪“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由区电影管理处用于购买新发行的科普、法制、爱国主义教育、文艺等各类影片,以便为各乡镇提供足够的放映拷贝;区电影管理处要积极培育电影放映户,鼓励和扶持个体、集体等多种形式的电影放映队伍,调动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农村电影放映收费机制,培育农村电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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