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依据区政府禁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内禁放的整体方案。特别是在禁放重点时段组织足够控制力量,做到禁放区的每一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楼群都有干部、群众死看死守,将禁放区与禁放区的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禁住、管住,非禁放区秩序良好。
4、清河、西三旗街道和东北旺乡,要组织人力、物力在禁放区一侧设立明显禁放标志。
5、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组织好各项禁放工作。其职责分工为:
区委宣传部: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禁放宣传报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商委:协调公安、供销社做好准放区烟花爆竹品种、数量的需求,掌握供销情况。
教委:负责在中小学校贯彻禁放规定,安排各中小学校在寒假前和返校日对学生进行禁放宣传教育。
建委:负责组织对建筑工地外来人口的禁放宣传。
农林委:负责组织协调农村的禁放工作,在重点时间组织力量,协助公安派出所执法,并掌握各乡的禁放工作信息,上报区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治办:负责全区禁放宣传的组织、协调、统计及信息沟通工作。
街工办: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的禁放工作,在重点时间组织力量,协助公安派出所执法,掌握各街道的禁放工作信息,上报区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禁放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禁放规定措施的落实,依法查处非法销售、运输、携带、燃放等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和案件,并通报新闻单位及时曝光,负责对非禁放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审批工作,核实、查处群众举报,掌握禁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信息。
工商分局: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的检查,查处违法经营、无照经营,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宣传禁放规定。
卫生局: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人身安全的危害,负责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致残的统计,并上报区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局: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负责春节期间的噪声监测,提供有关数据,并上报区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处:负责春节期间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接报警统计,及时上报区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管大队:负责禁放区内的检查、查处街头非法兜售烟花爆竹,协助公安部门对非法燃放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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